采购办公室是在院领导的带领下,负责组织实施全院除基建项目和紧急维修项目外所有设备、耗材、服务等项目采购工作和实施医院采购活动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拟定医院采购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效推进实施。
二、负责建立健全医院采购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流程、工作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采购工作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三、负责采购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组建采购评审专家库,制定专家评审相关纪律规定,实施规范和纪律教育,定期开展专家考评,动态更新完善专家库。
五、编制采购执行计划。领受采购任务后,拟制报批详细的采购执行计划。
六、组织实施院内采购谈判工作。严格按国家、重庆市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的采购谈判、询价等采购工作,包括编制采购文书,发布采购信息,组织采购谈判,受理和处理采购询问和质疑等。
七、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对外联络工作。包含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求申报、编制采购文书、参与医疗设备政府采购谈判、签订合同等工作。
八、负责办理进口免税设备相关手续。
九、组织医疗设备院内市场调研和考察。接到临床医技科室提交的科室的市场调研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院内市场调研。需考察医疗设备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十、负责进口设备论证申报工作和重大经济事项申报工作。
十一、管理采购合同及相关档案。承办采购合同有关事宜,定期收集、整理、归存采购文件、资料等档案,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确保所有工作可追溯。
十二、负责紧急新增医疗耗材的采购工作。
十三、开展采购工作研究。及时学习、追踪国内外采购工作发展前沿,主动探索和研究采购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规范,持续改进采购工作方法程序,积极支持和跟进“云平台”、“药交所”等采购新思路新机制,并及时为医院采购工作提出有益建议。
十四、严格采购办公室内部管理。规范采购办公室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定期轮转制度,严格实施内部人员教育和考核,严肃开展遵章守纪教育和纪律约束,不断提高采购办公室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
十五、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指令性任务。
咨询电话:023-657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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