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是在院领导的带领下,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医务管理、行风建设、病案、医保、门诊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目标,医院质量方针与规划,制定医疗目标、具体实施方案。
(二)负责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医务管理、行风建设、医保管理、物价管理、病案管理、“中心制”医疗模式建设、医联体建设、门诊管理等规章制度、流程、工作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指导临床科室完善各项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及临床诊疗指南;组织落实全院基础、环节、终末医疗质量管理、突出关键环节的管理;医疗技术管理;组织日常医疗质量督查,督促临床整改与持续改进;建立并完善各项医疗文书模板;持续优化临床、医技工作流程。
(四)负责医院医疗安全管理。修订并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沟通协调处理投诉、纠纷,并开展出庭、纠纷追责等;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与调解、卫生行政部门沟通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调解、医疗责任保险理赔中心调解理赔等;组织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排查;医疗不良事件统计、分析与管理。
(五)负责医院医务管理工作。日常医务管理;依法执业管理;组织重大抢救、突发公卫事件、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任务;组织实施学科建设方案制定、论证评审、实施与追踪管理;统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医院伦理委员会管理;组织开展“医师节”、院级义诊等大型活动。
(六)负责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全院医疗行风、医德医风管理工作,并展开工作研判;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完善奖惩激励机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学习;行风督查和整改工作,同时及时汇报上级单位;对医疗相关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和及时汇报。
(七)负责病案管理工作。全院出院病案的回收、整理、归档、借阅、复印及安全保管等;病案质控工作;各项医疗工作业务统计报表收集、整理;按时上报各类卫生统计数据;负责DRGs及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八)负责医保管理。按要求完成各医保局、医保经办机构等上级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接待、咨询等窗口工作,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制;负责医保院内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医保系统相关信息维护工作;负责本院在编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九)负责物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政策;指导、培训临床医技部门规范收费,并组织督查;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购前收费许可审核;接待医疗服务收费来信来访,处理价格投诉等。
(十)负责医院“中心制”医疗模式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中心制”医疗专项工作;建立并优化“中心制”信息化报表;优化医师工作站“中心制”功能、记录模板;组织开展院、科级团队活动,组织紧急“中心制”讨论。
(十一)负责门诊管理工作。优化门诊布局及流程,推进预约诊疗,提供便民惠民服务;做好门诊专科及护理人员管理,制定门诊质量考核标准,落实门诊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建立门诊与医技科室协调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落实预检分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门诊区域安全,处理门急诊患者投诉及信访,改善门急诊医疗服务品质。
(十二)负责业务外联工作。包括会诊、转院、医疗保障、业务合作协议洽谈及管理等;负责落实指令性任务;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帮扶工作;区级临床专业区级质控中心管理。
(十三)负责医疗相关培训教育工作。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备案、定期公布、项目实施;继教学分的核定、统计、补录;“三基三严”培训考核计划制定、内容实施;每年“三基三严”大比武活动筹备和组织参赛;进修人员管理;配合人力资源科完成各类考核等。
(十四)负责“三甲”医疗部分推进工作。梳理并完善“三甲”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并督促临床按计划落实“三甲”医疗部分要求;对督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监管、反馈。
(十五)完成其他部门相关流程工作。主要有新增耗材论证;临床医师和医技岗位应聘人员试岗考核;医疗医技部门新增医疗相关设备论证;论证临床医技科室预算编制;组织申请编内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发放年度医疗补助等。
(十六)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各种常规、临时性任务,并完成专项任务及专项督查;解决、处理临床、医技各项突发性、临时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