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政策
一、参保对象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接续)登记手续。
二、待遇享受期
(一)新参保
1、新参保人员随单位参保的,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个人身份参保的,其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二)持续医保关系
1、随单位参保的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待遇。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超过3个月接续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中,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补缴费期间,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2、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待遇;其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超过3个月接续的,其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三、医保报销
1.收费项目医保属性
甲类:100%纳入医保保险,超标部分除外。
乙类:个人先自付10%-30%后,按比例报销。
自费:患者全额自付。
2.报销比例:除自付和超标部分外,可报销部分按以下比例。
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线(元) |
在职 |
退休 |
三级医院 |
880 |
85.00% |
95.00% |
二级医院 |
440 |
87.00% |
95.00% |
一级医院 |
200 |
90.00% |
95.00% |
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400 |
87.00% |
95.00% |
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160 |
90.00% |
95.00% |
报销限额 |
统筹报销4.7万元,大额报销50万元 |
四、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范围
1. 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体检费、出诊费、院内外会诊费、院前随车治疗附加费。
(2)检查治疗加急费(开机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理等特殊医疗服务费。
(3)病历工本费,各种病历档案、账表工本费。
2.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如:保健按摩、穿耳、隆胸、洁牙、烤瓷、治疗白发、植发、多毛症等费用,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及纠正生理性缺陷(器质性病变例外)的检查、治疗、手术、药品等费用。如:治疗腋臭、切多趾(指)、开双眼皮等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费用。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如:计算机健康咨询类,临床微电脑咨询类,优生优育计算机咨询类,中医专家电脑诊断。
(6)医疗鉴定:司法鉴定费、工伤、伤残劳动力等医疗鉴定费。
(7)医学咨询: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遗传咨询。
(8)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3. 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
(2)各种矫形、保健器具,如:眼镜、义眼、牙颌垫、义齿、义托、助听器、健脑器、皮(钢)背心、腰围、钢头颈、胃拖、肾拖、子宫拖、拐杖、轮椅、药枕、药垫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采用未经国家或市有关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管理部门批准合格的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进行的诊疗顶月。
(5)市物价部门、卫生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村料。
4. 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源。
(3)腋臭、打鼾、兔唇、弱视、斜视及近视眼矫形术,及弱视机训练费,近视矫正仪使用费。
(4)各种辅助性治疗。如:气功、音乐、暗示、催眠疗法、磁疗、心理治疗等。
(5)各种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等治疗项目及超计划生育的诊疗项目。
(6)各种教学科研、临床验证的一切费用。
(7)一切未列入物价政策管理的诊疗项目。
5. 其他
(1)因打架、斗殴、酗酒、戒毒、性病、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
因公、因私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境外医疗费用。
五、特殊疾病政策
(一)特殊疾病种类:血友病,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心、肝、肺、脑、肾)严重多器官衰竭,糖尿病(1型、2型),系统性红斑狼疮,高血压病,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肺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风湿性心瓣膜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支气管哮喘,帕金森病,结核病,肌萎缩侧索硬化,骨髓增殖性疾病,重度前列腺增生,丙型肝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乙型肝炎。
(二)特殊疾病待遇: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起付线(三级医院880元),其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除外自付部分,医保可报销部分报销90%;重度前列腺增生全年门诊定额支付1000元;慢性乙型肝炎全面门诊定额支付6000元;除上述疾病外的其他特殊疾病,除外自付部分,医保可报销部分报销80%。特殊疾病门诊报销金额与住院报销金额合并计算,全年最多使用54.7万元(含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