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建设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中药煎药室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09-19 点击数:
项目名称 |
合作建设中药煎药室 |
拟磋商项目情况 |
一、合作范围 中药煎药室的筹备建设、煎药设备的投入、煎药人员配备(煎药设备的使用与日常维护)。 二、项目情况 1.医院提供中药煎药室场地。 2.合作方需提供煎药的相关设备(煎药机不少于六缸)、包装材料和煎药人员(≥1名)。 3.合作商提供的设施设备、包装材料和煎药人员资质等应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要求。 4.合作方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从事煎药相关事项,完成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规定的手续和应尽义务。 5.合作方合作事项和煎药人员的管理,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医院有权对煎药室人员的资质、煎药流程与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6.合作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医院形象、信誉等言行和广告语。 7.此次合作,不得涉及医院其他业务,如药品、耗材、设施设备等采购业务。 8.此次合作,不得涉及煎药服务收费及经济利益分成。 9.合作方不得进行任何非法活动,否则合同将无条件终止,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将由合作方承当。 |
阳光磋商报名方式及要求 |
网上报名: 按照附件要求通过邮件提交报名资证材料 报名邮箱:125516174@qq.com 邮件主题:“报名日期-报名项目-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3日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
磋商现场须提交材料 |
磋商方案书:将合作方案、资证材料(见附件)等装订成册,现场提供5份。 |
联系方式 |
龙老师:65714212 |
监督联系方式 |
纪检监察室:65712388 |
附件名称 |
阳光磋商参与公司资证材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