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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6-14    点击数:

一、招生范围

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正在接受培训或已结业者)。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1.招生计划:1名。

2.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1。

三、招生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2.申请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

3.招生对象为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4.培训基地须为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5.工作单位同意推荐(无工作单位须由规培基地同意报考),硕士生导师及招生学院同意接收。

6.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成绩≥425分;新托福(IBT)成绩≥70分;雅思(IELTS)成绩≥5.5;WSK成绩合格。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

 

、报名

1.报名流程:(1)注册:考生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ksxt.cqmu.edu.cn/),选择报名项目为在职研究生报名,点击界面左下方“免费注册”,填完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确认“反接轨报名”,切勿选择错误。注册成功,生成的报名号即登录用户名;同时,注册手机号会收到系统发送含有报名号的注册成功短信。请考生牢记报名号。

(2)材料准备:考生自行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规培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报名信息表》。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者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反接轨-姓名”:

①报名信息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④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结束人员,需提供规培合格证书;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需提供规培录取通知书和住培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

⑦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本校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提供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的名册)(附件2);

⑧ CET—4成绩≥425分;新托福(IBT)成绩≥70分;雅思(IELTS)成绩≥5.5;wsk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以上任何一类英语水平证明资料即可。

⑨ 学术水平评分表(附件3,请单独发excel表至邮箱,不转换pdf):学术论文至多提供5篇代表作论文,且只填写一作或通讯作者署名论文。

⑩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填写的《在职人员申请学术水平评分表》均须提供支撑材料:

SCI 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文章全文;中文文章提供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著作:提供封面+目录+作者信息页;

科研课题:批文+项目任务书;

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专利:证书扫描件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用已注册账号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申请信息”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根据报考院系设置的材料要求上传材料,最后查看“申请信息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注意: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7日中午12点,逾期不再补报。

3.材料提交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在职专硕-专业-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819236767@qq.com。

选拔排序及拟录取

1.如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录取。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以科研业绩为主要筛选标准,评分参照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4年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学术水平排序办法》,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如遇量化评分相同者,则结合申请人英语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审核。

录取后,由学院统一完善录取人员的导师接收手续,若申请的导师不同意接收者,学院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七、学费

学费拟为15000元/人/年(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为准),共交三年。学费须在每学年度开学时缴纳,具体缴费方式见学校官网。

八、其他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管理办法及入学后课程学习及考核、水平考试、学位授予等具体事宜以学校当年公布文件为准。

2.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3.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第四临床学院教务科或纪检室进行申诉。

第四临床学院教务科电话:023-65715630;

第四临床学院纪检室电话:023-65712388。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

附件:1.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2.脱产学习推荐表

3.学术水平评分表

4.《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4年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学术水平排序办法》

附件1

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导师

招收一类人

招收二类人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王皋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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