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调整考生:
根据我院一志愿调整报考情况以及考场安排,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考试时间 |
到达候考室时间 |
地点 |
1 |
100210 |
外科学 |
骨外 |
4月7日上午8:30 |
4月7日上午7:50 |
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门诊五楼考场 |
2 |
100215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1002Z3 |
重症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4 |
105101 |
内科学 |
肾病 |
5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 |
6 |
105113 |
骨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 |
105115 |
妇产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4月7日下午2:00 |
4月7日下午1:20 |
8 |
100211 |
妇产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二、复试材料提交及现场审核材料
(一)提交复试材料(电子档):4月6日18:00前,考生提交复试材料(缺一不可)至我院招生邮箱819236767@qq.com。
1.必须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方向)+考生编号+姓名(必须)”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医研招网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其余考生在重医研招网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9)《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版(学校研招网官网“下载专区”下载)。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非必须材料:所有材料按照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方向)+考生编号+姓名(非必需)”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入学后将严格审查所有复试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审核材料:考生4月7日到达考场后,请在签到处提供身份证、准考证等身份证明,便于考务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三、复试形式、内容
1.形式:专业素质测试、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三部分内容组成一套面试题,复试试题共9道,其中专业素质测试3道、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4道、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2道,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2.内容:
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 采用现场测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 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口述);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第四临床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