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推免工作文件通知要求,结合《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三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5+3”一体化学生转段)招生章程》等文件要求,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招生专业及导师见学校通知。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符合我校申请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突出、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时间安排
第一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上传复试材料:2022年9月23日12:00前
通知第一批进入我院面试推免生时间:2022年9月25日17:00前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2022年9月27日17:00前进行网络演练,2022年9月28日9:00正式开始复试。
第二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上传复试材料:2022年9月29日12:00前
通知第二批进入我院面试推免生时间:2022年9月30日17:00前
10月8-9日完成第二批次复试
第三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上传复试材料:2022年10月10日12:00前
通知第三批进入我院面试推免生时间:2022年10月11日17:00前
10月12-13日完成第三批次复试
四、接收程序
(一)上传复试材料
推免生向我院指定邮箱(819236767@qq.com)上传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推免)”。
1.《重庆医科大学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3年接收推免生导师一览表》选择院系、导师、专业(方向);
2.除儿科学5+3一体化学生不能转专业外,其他5+3一体化学生可跨院系、跨专业申请。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5+3一体化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各专业。
(三)院系复试、公示
推免生复试全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远程复试的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APP:学信网),推免生在学信网上完成信息注册,严格按照网络复试规范要求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主动配合做好网络测试和演练。
复试前准备:
1.考生设备:准备1台电脑+1台手机(建议);或2台手机。2台设备的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能正常工作。
2.复试系统:主复试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系统作为1号机位,备用复试系统为【腾讯会议】作为2号机位,考生请在2台设备上都下载好两个客户端。
3.提前做好系统调试:请考生于统一网络演练前登录复试系统,进行测试,熟悉使用流程,准备复试场所、设备和网络环境,同时熟悉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4.网络演练:所有考生登录系统,按照正常复试流程,调试设备、网络,在最终复试场所进行实战模拟演练。
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推免生的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依据,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复试结束后公示待录取考生名单。待录取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待录取
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四)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五)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六)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六、应急预案
复试系统异常包括因网络问题、远程面试系统问题、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引起的复试系统音视频效果极差、卡顿、掉线、崩溃等异常。当发生异常后,采取以下措施:
1.复试小组暂停复试,立即电话或线上联系考生,及时找出故障原因、尽快排除故障。
2.如10分钟内仍无法顺利进行,将该考生划入候考区,该生已复试部分无效,排在本组最后一位重新抽题复试。
3.若连续3个考生出现异常,立即启动备用复试系统。若备用复试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择期复试,已复试考生的成绩有效,立即封存。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复试中断,由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4.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复试中断,由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对其再次组织复试。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进入虚拟候考室前,须提前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查验和资格审查。
(二)正式面试过程中,考生须保持紧急电话畅通,关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面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须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佩戴口罩、耳机、耳塞、耳饰等配件,保证面部清晰可见;考生面试全程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面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面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旁观。面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背景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如违反以上注意事项,视作作弊处理。
(三)迟到考生自动排在本组其他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若本组面试结束时仍未到虚拟候考区,且电话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禁止发布、传播面试相关内容,面试过程中以官方信息为准,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五)面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面试小组、面试秘书等面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扰乱网络考场秩序的行为,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我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面试环节。特别提醒:不能按我院的要求完成面试各环节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七)面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应考。
八、监督和复议
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面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诉:
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纪检室电话:023-65712388;
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科教科电话:023-65715630。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