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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5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9-23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考试院和学校的要求,在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免研究生及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以下简称“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导师及申请条件

详见重医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s://yjszs.cqmu.edu.cn/index.htm

二、工作内容、流程及具体要求

(一)推免生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9月24日08:00-9月25日14:00

第一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的考生系统报名、上传报名材料

9月26日12:00前

上报进入复试名单至研究生院,回复第一批考生

9月29日上午

第一批考生复试,当天16:00前报录取名单至研究生院

10月4日08:00-10月7日14:00

第二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的考生系统报名、上传报名材料

10月8日16:00前

上报进入复试名单至研究生院,回复第二批考生

10月10日前

第二批考生复试,当天报录取名单至研究生院

10月11日08:00-10月12日08:00

第三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的考生系统报名、上传报名材料

10月12日16:00前

上报进入复试名单至研究生院,回复第三批考生

10月15日前

第三批考生复试,当天报录取名单至研究生院

10月18日前

学院公示、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录取汇总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国家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学院和导师,5+3一体化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各专业。

(二)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复试材料

我校5+3一体化转段学生无需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注册报名,只需要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录取通知。

其他推免生登录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以真实有效信息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用于收集推免生的报名信息。报名项目选择“推免生报名管理”,同一证件号码可注册三次,即每人可填报三个申请志愿。每个志愿都要选择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并在申请材料上传页面上传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推免)”。

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英语成绩证明(四六级成绩单)

8.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三)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和学院公布的《2025年接收推免生导师一览表》选择学院、导师、专业(方向);

2.除儿科学5+3一体化学生不能转专业外,其他5+3一体化学生可跨学院、跨专业申请。

3.入学报到时,学院将收取《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提交方式

1.登陆“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否则我院无法获取考生信息。

2.上传复试材料至我院邮箱819236767@qq.com。

注意:两种报名方式缺一不可。

(五)材料审核

推免生:我院审核每位考生材料,审核结果通知每位考生,请各考生及时追踪结果。

复试

(一)复试安排

复试方式:采取线下现场复试。

复试地点:新葡萄8883官网AMG。

复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我院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时间安排见我院后续通知)。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 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待录取考生名单。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时上交通讯设备及随身物品,现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进入复试考场后现场抽取试题。

(四)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达指定会场参加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名单

(一)复试成绩

复试考官现场独立给出分数,考生复试分数为各考官评分的平均数。

(二)待录取名单

1.我院按二级学科(专业目录上分方向的,按方向),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英语四六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指标为止。复试成绩及待录取名单将在医院官网上公布。

2.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5)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三)注意事项:学校将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接收,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待录取的推免生,可按照相关学院要求根据志愿顺序分别参加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专业的复试及录取。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试材料,逾期视作放弃复试资格(温馨提醒:请考生认真做好时间规划,注意各环节时间节点,随时关注学校研招网、我院官网、研招系统发布的通知)。

(二)考生当天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学生证进行身份查验。

(三)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复试专家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七、应急处理

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不可抗力情况未能及时到达考场或现场有考生出现紧急情况,无法完成当场考试,现场工作人员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报请上级部门进行处置。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对其再次组织复试。

、监督和复议

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5712388;

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教务科办公室电话:023-65715630。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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